Yhmco DAJA董事會
>

內部稽核

稽核室設置稽核主管人員

稽核經理1人
稽核專員1人

※ 本公司歷年皆已依據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三條規定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查。

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查
1.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該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劃,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 年度稽核計劃並應確實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2.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至少應將取得或處分資產、行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管理及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控制作業、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 資通安全檢查及第七條規定之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等重要交易循環,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劃之稽核項目。
3.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年度稽核計劃應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4.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已設立獨立董事者,依前項規定將年度稽核計劃提報董事會討論時, 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意見列入董事會記錄。